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上海市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实施办法》的公告...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办法》的公告...
在针对个人股权交易明细偏低进行纳税调整时,其中一种方式是基于企业净资产进行配比,但实质还是在考虑股权转让人的预期收益。正是转让人存在预期收益,其平价转让股份才属于明显偏低。...
税务行政救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认为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有关国家机关给予的法律补救。税务行政救济包括三种途径: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和税务行政赔偿。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赔偿是主要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