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张淑芳|| 行政处罚应当设置“从重情节”

我国行政处罚法设立了行政处罚的“从轻情节”而未设立“从重情节”。无论从轻还是从重情节,都是行政主体对行政处罚的合理运用,不能将行政处罚的从重情节与行政权行使的不当性等同起来。...

网络主播天价罚单的背后——税务行政处罚的裁量标准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程序争议:公安立案后,税务机关是否应中止行政处罚?

我国现行法律对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具体如何衔接并未有明确规定,律师认为应当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建立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定期沟通机制。...

涉税犯罪刑事判决能否决定相关行政处罚合法性

行政责任是法律规定的独立的责任形式,与刑事责任之间有截然区别。不承担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不需承担行政责任。法院刑事判决结果并不能当然产生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后果。只有经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定程序,依法撤销了行政处理决定,才能产生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后果。...

税务处罚如何适用行政处罚法?

对于情节轻微的违规行为,应体现审慎性原则和合理适度原则,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需要注意的时间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行政相对人在办理涉税事项、接受税务行政管理等过程中,偶尔会由于违反税法规定而被税务机关处罚,行政相对人理所当然应为自身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但在接受处罚的同时,不妨也关注一下法律赋予的申请听证权。...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关于发布《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关于发布《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新发布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和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新发布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和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

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前,当事人的书面陈述申辩有多重要?

税务机关是国家税收征收管理机关,有权依法对违反税收法律的当事人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停止出口退税权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同时,在行政程序中,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陈述和申辩,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陈述与申辩,应当贯穿于税务行政处罚程序的全过程。其中一个环节的陈述和申辩最为重要,即在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税务机关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收到该告知书后,当事人针对告知的违法事实、法律依据、拟作出的处罚等,可以进行口头或者书面陈述和申辩。口头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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