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80号,以下简称“财税〔2018〕80号文件”)的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此前发布的《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以下简称“财税〔2018〕70号文件”)所制定的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政策得以完善。...
为支持部分行业特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健康发展,盘活增值税留抵税额资金,先后对集成电路企业采购设备等特定情形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财税〔2018〕70号文件,将2018年退还留抵税额政策扩大到符合条件的18个行业和电网企业,并实行与财政收入相适应的规模有效控制。随着财税〔2018〕80号对相应附加税费扣除政策的实施,这无疑是一项利好政策。但笔者通过对后期效应影响分析,认为需要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