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函调是指,为加强出口退税管理,有效防犯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国家税务总局根据骗取出口退税活动的特点,制定了《出口货物退税函调管理办法》,由出口退税部门向出口企业的供货商所属税务机关发函,调查其是否有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接收函件的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核查,进行回复,达到协助发函方进行退税业务的目的。...
取消“销货退回的消费税退税审批”事项后,纳税人办理退税手续时,应将开具的红字增值税发票、退税证明等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核对无误后办理退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税(2017)37号文《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将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1%后,过了2017年8月31日,清单所列货物的出口退税率才全部适用11%。...
2018年4月出台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出口退(免)税取消预申报。...
国税【2013】12号《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因涉嫌骗取出口退税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立案查处未结案的。主管税务机关对未办理出口退税的,暂不办理。已办理的,可按照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免)税,待税务机关核实排除相应疑点后,方可办理退(免)税或解除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