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犯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1条到157条,法律规定的罪名有: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植物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共计十个罪名。目前在司法实践中,走私犯罪最常见的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罪所侵害的法律利益是国家对海关进行监管并征收关税的管理制度,走私行为显然使得国家的关税遭受了重大损失,同时也无法对海关违禁品以及限制进出口的货物进行有效管理。...
本案唐某某曾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人而言,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满后的五年内又犯新罪的,不能构成累犯。因此辩护人认为当事人唐某某不是累犯,且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可以适用缓刑,并据此提出了相关的辩护意见。本案的犯罪主体为单位,即上海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当事人唐某某作为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根据刑法的规定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也与一般的累犯不同。...
本案虽有销售货物的情况存在,但A科技公司所开具的发票已属于“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赵某在发生经营业务取得销售收入时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本案中存在两种法律关系:委托代理关系及购销关系。木制品加工公司和供货单位之间的原杉木购销过程中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货、款”一致,合法有效,并未进行虚开。李某作为委托代理人,没有实施“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包括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在内,均要求有骗取税款的主观目的,如不具备该目的,则不能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虚开”行为,不能以该罪论处。...